面对红字发票,财务人员要怎样进行会计处理?
红字发票也是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候经常遇到的难题之一,碰到了红字发票,我们应该分清楚情况,再进行会计处理。
1、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受票方,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,发现开票有误,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规定先开红票,再开蓝票。
(1)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,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,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;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,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。
(2)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,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,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;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,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。
2、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购买方,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,发生销货退回、应税服务中止,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,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规定开具红票。
(1)开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,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(应纳税额)。
涉及销货退回或销货部分退回的,还需要根据退回的货物价值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成本。
(2)受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成本和「待认证进项税额」,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采购成本。
3、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,发现开票有误,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规定先开红票,再开蓝票。
(1)开票方开具红字专票时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。
(2)开票方开具蓝字专票时,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。
(3)受票方根据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,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;取得红字专票后,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。
(4)受票方取得蓝字专票后,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「待认证进项税额」(进项税额)。
4、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,发生销货退回、应税服务中止,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,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规定开具红票。
(1)开票方开具红字专票时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。
涉及销货退回或销货部分退回的,还需要根据退回的货物价值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成本。
(2)受票方根据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,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,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;取得红字专票后,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。
注:以上3和4两种情形,专票已经认证抵扣的,不得退还销售方。
5、红字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,比照上述思路进行。基本的原则是,开票方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,受票方根据红字发票的价税合计数冲减采购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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